第85章沙路上邂逅离家女

一行人逶迤向西,走出弯弯曲曲的大峡谷,离开卡茨驿后,来到了浩渺无边的荒漠边沿,一眼望去,只见砂石遍地,寸草不生,西北方向隐隐还有一些灌木丛的影子,似乎是一片戈壁,而西边则风沙漫天,寒风呼啸,显然就是杳无生气的沙漠!

此时,身边也有一些驼队徐徐出发,但他们却吆喝着骆驼,无所畏惧,径直向着大漠的风沙走了过去。

见此情形,陈欢讶异地问道:“戈壁的环境固然恶劣,但终究没有沙漠中那么多的危险,这些商队为何还要向西走去呢?”

邹兴序拍了拍他的肩头,笑道:“贤弟啊,穿越沙漠虽然危险,但至少有飞沙古城可以落脚。至于西北戈壁这条路,马匪猖獗,强盗横行,也未必就太平呀!”

只听梅玉华接着说道:“从卡茨驿出发,共有三条商路通往西域腹地,西北戈壁就是其中一条,但路上匪盗横行,途中还需绕过七八个部族区域,其民风彪悍,语言不通,不仅耗时费力,而且较为危险;西南方向也有一条,这条商路既不用穿越无边的沙漠,半路上也没有匪盗的威胁,但却需要花费三倍的时间,因此很少有商队选择!相较之下,飞沙古城这条路,既没有戈壁路上的强盗,也节省了大约半个月的时间,所以就成了大多数商队的最佳选择!”

“飞沙古城,其实是‘菲儿沙’的汉语音译,它在西域古语之中,意为‘河边的城邦’,在古代,它是塔里木河的一条支流旁的大城市。随着河水逐渐干涸,菲儿沙逐渐被人所遗弃,后来又被沙漠所吞噬,千百年来,无人问津。一直到几百年前,一个楼兰商队在从龟兹归来的途中,遇上了铺天盖地的沙漠风暴,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都葬身在了沙漠之下,只有一个人侥幸走进了菲儿沙,并在城中意外地挖出一眼泉水,借此活了下来!从此,在沙漠里沉睡了千年的菲儿沙重新进入了世人的视野,并在一代代商队和旅人的探索、开发下,渐渐苏醒过来,成为西域商路上最为兴盛的补给站。”

“黑沙王,原本生性弑杀,惨无人道,但他盘踞城中以后,却仿佛突然变了一个人,不仅没有对城中百姓施以暴政,反而严禁下属欺凌客商,还禁止族人搜刮民财,同时,他还颁布了不少利于商队、益于人民的条令,而且令行禁止,从不护短!这一切,都使得城中秩序井井有条,民风焕然一新,以致越来越多的商队、旅人都更加偏爱沙漠这一条商路,与此同时,许多西域百姓也闻风而来,迁徙到城中居住,才逐渐有了现今繁茂的‘飞沙古城’!”

听得这话,邹兴序冷哼一声,说道:“一个杀人如麻的老妖物,突然变成了一个爱民如子的城主,听着就像是笑话!”

梅玉华理了理额头间的头发,低声说道:“这是我一路打听来的,是真是假,那就只有我们亲自去验证了!”

正在这时,身后有一个稚嫩的女声惊喜地说道:“你……原来你们也是汉人呀?!”

大家回头看去,却见那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头上裹着厚头巾,腰间别着短剑,手上牵着一匹威猛的骆驼,只是那骆驼显然不怎么听话,饶是她再怎么用力牵引,那骆驼就是不肯走,她苦笑一声,用绳子狠狠打了一下骆驼,哭声跟骆驼说道:“大爷,你水也喝了,草料也吃了,为什么就是不肯走,非要这么跟我对着干呢?”

她话音刚落,骆驼“呜呜”一声,猛然甩过头去,只把她摔了个狗吃屎,她趴在地上,顿时哇哇的就哭了起来。

见状,大家不由得面面相觑,邹兴序急忙从骆驼上跳了下来,过去将其搀扶起来,拍去她身上的灰尘后,瞄了一下四周,看她只是一个人,不由得讶异地问道:“姑娘,你叫什么名字?你……你一个人在这里做什么呢?”

女孩抹去泪水,恨恨地朝骆驼吐了一口口水,这才说道:“我叫付新雨,来自关中!你……你一定听说过关中付家吧?就是专以编纂地理文献的付家!”

她顿了顿,扫了一眼陈欢等人,悻悻地说道,“我从小就喜欢地理知识,长大了也想给家族出力,可家里不让女人参与编书,我心里有气,决定自己写一部《地理异志》,收录天下的奇山异水,听说火焰山是世间最热的地方,我就想亲自前往勘察!”

听得这话,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中满是佩服,姜虎拍手笑道:“付小妹,你还真是敢想敢干哦!”

付新雨说道:“为了梦想,我死都不怕!”

说着,她扫视了一眼大家,试着问道,“你们是前往西域做生意的吧?既然大家同路,能不能让我也跟着姐姐你们?!”

正在大家犹豫不决的时候,邹兴序嘿嘿一笑,满口答应道:“都是汉人子弟,那就一路同行嘛!没事,我可以保护你的哦!”

闻言,付新雨顿时大喜过望,脸上犹有泪痕,却纯真地笑了起来,她急忙转身回到骆驼跟前,可由于脚蹬太高,她试了两次也没能骑上去……

见状,邹兴序摇了摇头,进前将她抱了上去,然后仰头望着她,无奈地说道:“大小姐,以后再买骆驼,那就别再买这么高的了!”

付新雨脸色赤红,伸了伸粉红的舌头,道:“人家第一次骑骆驼,没有经验的嘛!”

随后,一行人捎上了付新雨,或许是由于有了同伴,她的骆驼也乖巧多了,大家便骑着骆驼走进了漫漫无边的沙漠。

初初走进沙漠之时,一行人骑在骆驼身上,身子摇摇晃晃,迎面吹来一股股热浪,只觉得那是一种别样的享受,彼此之间有说有笑,脸上洋溢着灿烂笑容。

和大家混熟了以后,付新雨更是口若悬河,她笑呵呵地问道:“诸位哥哥姐姐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可曾知道世间最高的山是什么山?”

梅玉华笑道:“只怕是乾清山!”

闻言,付新雨眉头紧蹙,好奇地问道:“乾清山是什么山?此山在什么地方?我虽然没有出过门,但怎么也算是博览地理群书了,可从来没有听说过乾清山之名呀?”

听得这话,大家不由得哈哈笑了起来,梅清华轻咳一声,说道:“我这小妹昨晚没睡好,这会儿还在做白日梦呢,付姑娘不必听她胡说!”

付新雨娓娓说道:“我从文献里得知,世上最高的山叫做天都山,据说此山是大地之巅,就连天上的云彩都漂浮在半山腰!等勘察完了世间最热的地方以后,我要继续往南,前去天竺边境,亲眼目睹那齐天高峰!”

闻言,邹兴序急忙驱赶骆驼走到了她身边,连抛媚眼,笑道:“所以,你需要雇佣一个像我这样英俊又魁梧的护卫!”

付新雨点头说道:“这倒是真的!那你的价钱又是怎么算的?”

邹兴序指了指身边的同伴,说道:“我的收费价格不菲,而且是当天结算,每天二两银子,我的老主顾就能证明,即便要价高昂,他们还是喜欢雇佣我,这就是因为,一分钱一分货,我是物有所值的!”

他顿了顿,坏笑道,“不过,对于特殊人群,我是免费的,比如,像付小妹你这样坚持梦想的人!”

听得这话,付新雨大喜过望地说道:“从关中出来,身上的钱已经被我花得差不多了,如若邹大哥你愿意陪我一起,那可真是太好了!”

邹兴序咧嘴一笑,说道:“没事,我一向是乐于助人的!”

这时,上官媛媛阴瑟瑟地问了一句:“如若她是个男的,你还会这么好心肠么?”

听得这话,邹兴序脸色一暗,强颜笑道:“当然!善良,那是我血液里流淌的本性,不局限于对方的性别!”

上官媛媛瞥了他一眼,说道:“说瞎话都说得这么大义凛然,姐服了你!”说完,她驾驭骆驼疾驰而去。

见状,邹兴序摇头感叹道:“看来,好人总是不被人理解哟!”

听得这话,一边的邹麒和陈欢相视一眼,都嗤嗤笑了起来,姜虎则捧着肚子,弯腰狂呕,说道:“邹二哥,你别说了,再是多说昧心话,我真要吐了!”

见此情形,付新雨想笑却不敢笑,只憋得脸色通红,犹如红透了的桃子。

日上三竿之后,太阳光就火辣辣地照射在了人们的身上,行走在沙漠之中,四周既没有可以遮阳的树木,又没有用来休息的房屋,大家只好用纱布裹住脖颈、脸庞,以避免皮肤裸露在炽热的阳光下,同时也防止了风沙吹进眼睛里,不过这也让人呼吸困难,又闷又热。

一行人不断行进着,但前方却是无边蜿蜒的沙脊线,似乎永远没有尽头,队伍里逐渐也变得静默了,就连一开始兴奋不已的付新雨,和满腹经纶的梅玉华也不再说话了。

此时,酷日当空,眼前的金黄沙海仿佛就是一座巨大的熔炉,不断翻腾起滚滚的热浪,灼烧着这一队年轻的旅人。吸进一口沙漠的空气,就迫使人用水去降解这份燥热,很快,付新雨就把携带的水全都喝光了,她连连咽着唾沫,嘴唇干裂,双颊煞白,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好渴啊,还有多久才能到达飞沙古城?”

邹兴序说道:“远着呢,兴许明天晌午才能见着!你再忍一会儿,等半个时辰以后,我把自己的水给你喝!”

付新雨气喘吁吁,问道:“邹大哥,你……你们,难道你们不渴吗”

邹兴序苦笑着说道:“这么热的天,我们当然也渴!只是此去飞沙古城还有一段路程,我们携带的水和食物有限,途中又没有补给之处,只得奋力忍耐,总不能像你一样,张口就喝呀!”

听得这话,付新雨舔了舔干裂的嘴唇,默然无语了。

看着她那我见犹怜的模样,上官芳芳拿出自己的水袋,递给了她,说道:“小妹妹,我这一袋水给你喝!不过,你可不能再想喝就喝了,咱们走在沙漠里,需要学会忍耐!”

付新雨颤巍巍地接过了水袋,将其紧紧握在了手里,她本来想张口就喝,但这一次,终于还是选择了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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