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狩猎

春日的阳光分外灿烂,李长庚踏在树林的小路之中,斑驳的树影映照在他的脸上。他的脚下,是满山的烂漫野花,芬香四溢。

耳边是清脆的鸟鸣,或是若隐若现的野兽嘶吼,眼前的是神秘莫测的丛林。

李长庚最近修行方面一直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展,于是便打算走出山寨,来到寨外打点猎,顺便散散心,找找机缘。

虽然李长庚已经成为了一转蛊师,但是他却仍然小心翼翼,丝毫不敢有一丝的放松。

野外是十分危险的,蛊师至少得有三转修为,才能独自一人,在野外探险。但这并不意味着安全,很多三转蛊师都死在野外,甚至还有四转。猛兽、毒虫、野生蛊虫,还有时不时的极恶天气,都会导致生命的消逝。

李长庚一边小心翼翼的前行,一边心道:“幸而山寨周围的山林,每隔一段时间,就有家族蛊师出动,清理一遍猎户布下的陷阱,还有毒虫猛兽。这样的环境,对于我一转初阶的蛊师来讲,还算是安全。不过仍旧要注意,野兽、蛊虫都是有流动的。”huye.org 红尘小说网

李长庚前世也在野外摸爬滚打了很长一段时间,当时他修成三转,被南疆的姚家寨通缉,数位三转蛊师,外加一位四转蛊师追杀。在白狼山足足被围困了一年之久,饿了便打点野兽,渴了喝溪水,境况不好的时候,甚至只能吃一些去了毒素的蜈蚣,蜘蛛之类的毒虫,或者去啃食青苔。

那段苦难的日子,在李长庚的前世分外难熬,现在却成为了他的一笔财富。

紫竹山有三大山寨,分别是李家山寨,焱家寨,风家寨。其中焱家寨在山脚,李家占据山腰及前山的一部分,风家寨在紫竹山的山顶及后山一部分。

除了这三大寨子之外,山脚下还分布有数十个村庄,生活的都是普普通通的凡人。

三大山寨一起瓜分了这些村庄,成为他们幕后的掌控者,将村庄里的村民,作为圈养的奴隶。一旦缺少家奴,都会在这些村庄中选择,但是不会选择蛊师作为家奴。因为蛊师与凡人不同,他们也可以掌握蛊虫,就算是忠心耿耿,也不敢用。

另外,山寨里培养蛊师,都只会培养族人。哪怕他们也知道,这些凡人村民当中,也有修行资质的人物。虽然比例很少,但是仍旧不取。

因为这个世界,极为注重血脉亲情,血浓于水发挥到了极致。而不像是地球,只要为了利益,就可以手足相残,弑父杀母。

在这个世界上,将力量掌握在亲族手中,才是家族稳固的政策根本。

这些政策,是经过历史检验的。历史上,很多山寨,为了扩大规模,胡乱将外人纳入族群,最终导致力量外流,引发内乱,因此破败或者衰落下去。不论是哪个世界,政权的根基都是力量,比如军队,武器.......

地球上有句俗语,武装笼罩之内,就是真理。唯有掌握了力量,才有地位和权利。

当然,家族体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会时常纳入新血。每年都会有外族人嫁入家族,脱离奴籍,她们生下的孩子,就姓李,也就是新一代的族人。

这与地球上的和亲制度不同,硬要比喻的话,倒是像把一碗高浓度的饮料掺上水,静置一段时间,就可以恢复浓度,以此来增加其中分量。

家族实行这样的政策,非常有必要,就像是一口深潭,引入了一道溪流进去。别小看这道溪流,没有它,深潭就是死水,早晚要腐败恶臭。有了溪流的浸入,就是活水,深潭也会慢慢壮大。

又走了片刻,在一处视野开阔的山坡上,李长庚就遥遥看到了一个小山村,盘踞在一片槐树林子前。这里附近的村庄,都受李家山寨的统治,村民可以说都是李家寨的财产。

虽然村庄附近,没有山寨周围那么安全,但是也定期清理。凡人在这样的环境下都能够生存,对李长庚来讲,自然是没有什么致命的危险的。

“要是有一只侦查蛊虫,就好办多了。”李长庚没有侦查蛊虫,只能漫无目的的前行着。

几只正在吃着丰盛野草的山羊,立即抬起了头,目光谨慎地盯着草丛,耳朵不断耸动着,似乎觉察到了什么危险。

突然,半人高的草丛忽然分开,从草丛中钻出一个少年。这少年肌肤苍白,一头垂肩黑发,身穿绸衣,脚踩竹芒鞋,小腿上有竹片绑腿,腰间还有一柄锋利无比的短刀。

飒飒飒

几只山羊受到惊吓,四条结实又矫健的腿陡然间迈动起来,纵跃配合小跑,一下子就窜出去,消失在李长庚的视野里。

“这些都是蒲英山羊,它们的肉质鲜美,身上的蒲英羊毛,是一种常见的蛊虫食材。尤其是它们头上的一对黄色羊角,是炼制一转荆刺蛊的主材之一。”

野外是危机四伏的,同样也蕴藏着丰富的宝藏,野兽,野生虫群,先人遗藏,皆是机缘。

“那么这次,就先捕猎几只山羊吧。”李长庚心头一动,起身追逐起蒲英山羊来。

李长庚前世在南疆的十万大山里生活了数十年,经验丰富,丝毫没有因为山路坎坷而降低速度,在林间灵活腾挪。

这些蒲英山羊,肌肉发达,身形矫健,但耐力不行,很快便停了下来。它们纷纷转头,亮起自己头上坚硬锋利的羊角,想要与穷追不舍的李长庚决一死战。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那是头顶双角的山羊呢?

“终于不逃了吗?”李长庚也停下来,严阵以待。他对蒲英山羊也很了解,它们虽然羊毛轻如柳絮,但是身体却很沉重,远超其他品种的山羊。可是上帝关上一扇门,一定会给打开一扇窗,它们的羊角锋利无比,堪比利刃,轻而易举就可以洞穿水桶粗的树干。

咩咩咩!

淡黄色的蒲英山羊的叫声雄浑高昂,像是一头疯牛一般,蛮横无理的冲撞了过来。

李长庚连忙闪避过去,一个侧踢狠狠踢在了了蒲英山羊粗壮的脖子上,羊毛乱飞,蒲英山羊身形微微一偏,踉跄着一头撞在了一颗树上。

咔嚓,一道裂痕在树干飞速满蔓延,水桶粗细的树轰然倒地。

咩!

其他两头蒲英山羊眨眼就到了李长庚眼前,他毫无惧色,抓住机会一个翻身骑到了黑色蒲英山羊的背上。一只手抓住蒲英山羊的羊角,另一只手拔出腰间的短刃,大力刺入它的脖颈,狠狠抽插。

蒲英山羊拼命挣扎,不断掀着后蹄,李长庚像斗牛一般骑在它的背上,左手死死抓住它的羊角,以保证自己不会被甩下去。短剑锋利无比,切入蒲英山羊的皮肉之中毫无阻碍,眨眼间就给它留下了数个血窟窿。

那头撞在树上的淡黄色蒲英山羊甩甩脑袋走过来,和白色的蒲英山羊伺机而动,围在淡黄色山羊身边,有一角没一角的打着侧应,就等李长庚被甩下来。

但可惜李长庚经验丰富,死死贴在蒲英山羊的身上,无论它怎么样挣扎也甩脱不下来。

绿芒一闪,一道叶刃一闪即逝,整条叶刃都没入了两头蒲英山羊粗壮的脖颈。下一刻,随着噗嗤一声,血如泉涌,将毛茸茸的羊毛染成了血色。两头蒲英山羊一个发愣,一个睁圆眼睛转头看了看自己的脖子,似乎不敢相信鲜血直流的是自己。一个双腿微颤,两条后腿慢慢后退,似乎是心生退意。

咩——

一声凄厉的惨叫,白色的蒲英山羊眼睛充满了血丝,狠狠顶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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