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继续舔包,大收获!(为舵主蒂奥布斯万赏加更!求订阅!)

饿狼奔腾!

中山行纵跃而出,人刀合一,宛若一匹捕食的饿狼,张开了血盆大口,咬杀夏野。

巨大的死亡压力扑面而来,凶悍残虐的气息瞬间笼罩了夏野,几乎让他窒息。

哪怕是此时,夏野心中仍然没有半点后悔,或者说,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中山行身上,根本顾不上想那些事情。

面对着恐怖战技斩杀,夏野长剑一转。

大漩涡!

呼!

就像被一团龙卷风搅动,地面上的落叶全都被搅动了,漫天翻飞,一时间,青铜剑影乱舞,遮住了夏野的身体。

轰!

中山行撞在了剑影上,大量的元气爆散,然后饿狼像啃到了硬骨头,一瞬止步。

“怎么可能?”

中山行愕然,对方实力明明不如自己,为什么可以挡下自己的绝技?不过没关系,还可以再来一次,可就在这个时候,中山行看到那个单马尾少年掷出了手中的长剑。

咻!

长剑化作一道二米长的暗金色剑气,疾速射来,眨眼间,已经直刺眉心。

那一瞬间,中山行浑身的汗毛全部竖起,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挥刀格挡。

滋!

剑气擦着弯刀,沿着肩膀射过,轰在地上。

“好险!”

就在中山行刚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却发现夏野已经无声无息的冲到了身前,从挂在后腰上的剑鞘中拔出一把漂亮的青铜短剑,直刺心窝!

中山行刚想防御,已经来不及了。

噗!

锋利的四季歌犹如切开一块豆腐,轻松的破开精良的破甲,刺入了中山行的心脏。

咳!

殷红的鲜血从嘴角流了出来,打湿了脖子上的白色雪狼尾围脖

“你……你……”

中山行瞪大了眼睛,伸手去抓夏野,同一时间,他的身上光芒大盛,亮起了一副惊人的图腾刺青,接着红色的血雾和元气迅速凝结成一匹饿狼,发出震耳欲聋的狼啸,扑杀夏野。

“大哥哥!”

菘果尖叫,甩手就掷出了战术斧。

呼!

这一击,菘果蛮力全开,战术斧完全脱离了视野的捕捉,带着刺耳的破风声砸在了饿狼脑袋上。

轰!

饿狼崩溃,被轰一团星散的元气,有斑驳的鲜血洒在了地上。

“好霸道!”

珈朵的嘴角一阵抽搐,这个小女孩是怪物吗?她本来打算拼死也要救援夏野,结果因为伤势的原因,反应慢了一些,可谁知道这个小女孩毫无征兆的爆发了。

战术斧飞过的路径上,直接被劲风带出了一条沟壑,由此可见,她刚才那一掷的力量是何等的惊人。

“你……”

看到氏族之力竟然没有杀死夏野,中山行脸上露出了一抹不甘。

“可惜了一条好围脖!”

夏野说着,手腕一转,绞烂了中山行的心脏,随手左手摁住他的脑袋,往后一推。

砰!

中山行尸体倒毙。

“啧!”

珈朵服气了,这个纹着弯月兽牙的少年真是好胆魄,差点死掉的危险,都没有让他吓尿。

“欧耶,赢了!”

菘果欢呼着,小跑了过来,直接就是一个飞扑,挂在了夏野身上,开心的和他脸贴脸蹭蹭。

“手斧丢的不错!”

夏野夸赞,中山行那一下,的确是是他始料未及的。

“哼哼哼,早说过了,我超厉害的!”

小菘果很得意,为了能够秀一把,她可是偷偷练过的。

“超厉害!”

“超厉害!”

那只金刚鹦鹉也不知道是不是蠢货,那么激烈的战斗,别的鸟雀都吓跑了,它竟然站在树杈上围观,现在又开始学舌。

“耶!”

菘果朝着金刚鹦鹉比了一个大拇指。

“好了,去捡战利品!”

夏野拍了拍小萝莉的屁股,让她下来,他刚才从狂骨上汲取的力量开始消退,所以肌肉有些疼痛了。

“还是有后遗症的呀!”

夏野活动手脚,把太阿捡了回来。

“很厉害的兵器!”

珈朵走了过来,赞了一句,跟着鞠躬道谢:“谢谢你救了我!”

“不要自作多情了,我不是帮你,我只是单纯的看他不爽罢了!”

夏野收剑入鞘,中山行态度倨傲嚣张,上来就让自己把红糖献上去,还说饶自己的狗命,这口气,当然不能忍。

生活已经如此艰难,还要遇事怂成狗,那活着还有什么乐趣?是男人,该干就得干!

珈朵一愣,原本以为这个少年救了自己,哪怕不趁机要挟,肯定也不会否认,毕竟这种人情可欠大了,可谁知道人家根本不在乎。

这种大气,又让珈朵对夏野多了不少好感,不过不管对方承不承认,他终究是救了自己。

这个人情,来自永恒岛的女战士盖尔珈朵记下来了,并且发誓一定会还。

“大哥哥快来看,发财了呀!”

小菘果蹲在中山行的尸体旁,翻捡的不亦乐乎,好东西真是太多了。

“呵呵,肯定的呀!”

夏野乐了,也赶紧凑了过来,中山氏族长宠爱的五儿子,随身带的东西肯定差不了。

雪狼尾围脖蓬松酥软,沾上了鲜血,不仅无损它的品质,反而让白色狼尾更加的显眼。

“真软!”

菘果先把围脖从尸体上摘了下来,在脸上磨蹭了几下,感受了一下软绵绵后,便随手挂在了脖子上,把中山行腰间的兽皮包扯了下来。

有一个拳头大的小陶罐,上面描绘着独狼、明月、以及松林图案,一看就是特别定制的,不说里边的东西,这种精致的小陶罐本身就能卖出几十个刀币了。

菘果拔开陶罐上的木塞,一股香味立刻散发了出来,嗅一嗅,沁人心脾,头脑都觉得清醒了不少。

“是药丸!”

菘果往掌心倒了一下,看到一粒枸杞大小的红色药丸滚了出来,散发着一股好闻的馨香。

小萝莉观察了几眼,抬手就丢进了嘴巴里,开始咀嚼。

“小心有毒!”

珈朵吓了一跳,赶紧提醒。

“呵呵,没事!”

夏野示意不用担心,这种药丸他在夏氏的市集上见过,叫做狼丸,是中山氏部落的秘制药物,拥有固本培元,强肌健体的效果。

据说长年累月的吃,可以增加力量,延缓衰老,让身体在巅峰状态停留的更久一些。

因为使用了数十种珍贵的药材,并且是大巫师使用秘法炼制,所以价格高昂,一粒就要一百刀币。

中山氏的狼丸很出名,但是夏氏市集上卖的那些,肯定是假货,不过眼前这一瓶,肯定没问题。

以中山行的身份,随身携带的狼丸肯定是最极品的那种,这一瓶大概六十多粒,至于价格,夏野估摸着至少一万刀币起。

其实夏野还是猜错了,这种极品狼丸,都是部落中最顶级的权力阶层才有资格享用的,根本不对外出售。

像磕糖豆一样的菘果突然停止了咀嚼,一阵闭气,气血上涌,脸色瞬间涨红,足足一分多钟后,才缓缓的吐出了一口气。

这口气,直喷一米多远,气浪尖啸,把树杈上看着这边的金刚鹦鹉都吓了一跳。

“好东西,大哥哥,你留着这个吃,对你的身体是大补!”

小菘果把陶罐递给了夏野,没有丝毫的不舍,她尝那一粒也不是贪吃,而是为了确定药效,毕竟中山行都死了,连个拷问情报的俘虏都没有。

“一起吃!”

夏野也不矫情,接过了陶罐,倒出两粒,一粒丢进了嘴巴里,一粒递给了珈朵。

珈朵一愣,跟着就被夏野的大气震撼了,荒域中物资匮乏,别说这种珍贵的药物,就是糜子饼,都不会分陌生人半个。

野人星期五为什么心甘情愿的跟着夏野,因为能吃饱,理由就这么朴素。

“吃呀!”

夏野嚼着狼丸,当外壳咬破后,唾液润湿药物,一股热流立刻顺着食道涌进了胃部,渐渐的浑身舒泰,就像泡了一个温泉欲,疲惫的感觉,很快就驱散了很多,

“不了!”

珈朵没接,已经被人家救了一命,再吃东西,这不符合她的美学,永恒岛的女战士,有属于她们的骄傲和坚守。

夏野也不强求,其实这么做,也有试探的意思,结果是这个叫盖尔珈朵的女孩节操满满,让他完全满意。

“一定要把她留下来,对了,可以给她订制一身神奇女侠的服侍,紧身甲胄加小皮裙,最重要的是要让内裤若隐若现!”

夏野有点走神。

“这是什么?”

菘果又翻出了一个小竹筒,拔开塞子,抽了一眼,看到里面有一颗樱桃大小的药丸。

因为只有一颗,小萝莉没吃。

“雪参丹,中山氏部落大先知的不传之秘,绝对好东西,吃掉的话,可以晋阶!”

夏野笑了,这个东西夏氏的市集上也有卖,也不知道那些药贩子怎么想的,瞧不起路人的智商吗?这种明显是假货的东西谁会买?

“哦,那收起来!”

小菘果把竹筒塞好,珍重的放到了腰间的鹿皮包中,回部落了再给大哥哥,不然他随时可能会遭遇战斗,丢掉了可就哭都来不及了。

夏野让小菘果把装狼丸的小陶罐也一并收了起来。

“果然杀人舔包,其乐无穷!”

小菘果笑嘻嘻的,又翻出了一枚巴掌大的青铜牌,左看右看,也没发现什么神奇之处,只能问夏野:“这个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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