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撕猎豹4

一股火辣辣的疼痛传遍全身,他的右腿不受控制的颤抖一下。疼痛带来了抽搐,但是疼痛还带给他更多的冷静。这条腿其实是送给猎豹抓伤的,他必须得将猎豹发动闪电攻击的扑力击退。否则将他扑倒的猎豹会跟他纠缠在一起,一旦猎豹完成对他的纠缠,他也没有丝毫办法,只能任由猎豹的宰割。猎豹这种生物的攻击很独特,完全是在速度的牵引下完成的。只要猎豹能把猎物扑倒,那么这个猎物将无法逃过成为猎豹口中食的厄运。人更是如此,没有尖锐的牙齿,没有锋利的爪子,没有强悍的体魄,与猎豹相比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唯一比猎豹强的就是自己的大脑,正因为有大脑,有智慧,所以人类才会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者。只要自己身体与猎豹存在极大不均衡的雷萧必须保证猎豹无法将自己扑倒,即便扑倒也不能让猎豹与自己纠缠上。否则猎豹不管咬到自己哪里都会给自己带来致命的威胁,它的咬合力与撕扯里远远不是一个人可以抗拒的。佣兵团里的埃尔夫可以同时对抗两头雄狮,那也是在绝对不能被雄狮扑倒,保持不被纠缠住的情况下。一旦被扑倒在地,根本无法进行抗衡。咬合力是一方面,这种大型食肉猛兽的爪子同样是杀手锏。或许对待皮毛厚重的其它野兽不太明显,但是对进化到只有汗毛的人类极具威胁,甚至比它们的巨口还要危险。锋利的爪子会轻易破开人的表皮与肌肉,完成致命的撕扯。猎豹发出愤怒的吼声之后迅速从地上翻起来,在后落地的情况下比雷萧站起来的还要快。站起来的猎豹凶残的面对做出防御攻击架势的雷萧,它的眼睛里透出浓郁的杀戮气息,充满一种别处根本看不到的野性。这种野性与人不一样,它是在没有任何安全的环境下生就的。人的野性更多的是自己对自己的激励,远远没有这种野兽来的更为凶猛。一个是每天都要面对死亡,一个是在相对安逸的环境里,根本就是截然不同的。人的野性再重,也弥补不了与野兽之间的差距。相比较而言,非洲草原上的猎豹才是杀戮机器的存在,它活着的目的只有一个:猎杀,生存。从小就要学会猎杀,杀戮充斥它十五年寿命的分分秒秒。一旦它停止了血腥的猎杀活动,也就意味着它生命的终结。被称为战场血屠夫的雇佣兵跟这样的野兽比起来根本什么都不是,面对雄狮或者猎豹,他们也会害怕,这是自然界弱小生物在强大生物面前的本能表现。“吼~~”猎豹冲雷萧发出低沉的吼声,血口狰狞的朝外裂开,露出森森的犬齿。“吼~~~”雷萧的嗓子里也发出类似的低吼声,眼睛死死盯着面前的猎豹,重重舔着嘴唇,浑身散发出嗜血的味道。这股嗜血的味道被猎豹闻到,瞬间将它激怒,它不允许面前渺小的人类拥有跟他相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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