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阿格拉尼斯

不愉快的见面之后,拜尔没有第一时来到了马厩,却想着排解不爽,在哥隆尼游起了集市。

哥隆尼并不比长湖领有更多商品,因为长湖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导致它经常受到各地商人的喜爱。

但有时,这里的人们能看到特别的东西,因为这里是巴托尼亚国王的所在地,有很多其他国家或者其他领地的人来此取悦国王,但大部分情况都是失败的。

失败者则会开始在劳恩城堡附近摆摊,此刻拜尔就在看这里的货物。

不得不说,哥隆尼人很喜欢骑马,街道上骑马的人甚至比走路的人还多,不过大部分并非战马,而是一只一只精神饱满的驮马。

拜尔的坐骑当然是战马,其精心照料的状态也引得许多人夸赞。

也使拜尔沉闷的心情好转了许多,此刻弗兰德爵士才敢靠近,向他说道自己亲生父亲的好话。

“少爷,老爷只是有点无法接受你的…灵活,就和我一开始一样。”弗兰德爵士虽然已经尽量在美化自己少爷的不择手段了,但他依然只能用灵活来形容。

又说“老爷明天就要去穆西隆探查敌情了。”

这句话让拜尔骑马的当做一停,也仅仅是一停,然后便假装不在意的看起路边摊上卖的短剑。

爵士却继续说。“老爷会带着精锐骑兵靠着机动性在穆西隆领地附近侦查敌情,判断马勒博格是否真的使用了死灵法术。”

拜尔此刻抬手,示意爵士闭嘴。

爵士不依不饶。“少爷,明天去送行…”

“闭嘴!”这是拜尔第一次吼爵士,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状态不对劲,然后又叹了口气。

某个方面来看,弗兰德爵士对于他的感情甚至超越了那个繁忙的父亲。

“你说得对,你说得对,他是好领主,他是好公爵,还是好骑士。”

“但他何时真正的在意我了,如果我还在森德艾若,他会骑马来见我吗?”

“就算我母亲是帝国人,贵族身份不稳,那我的那个大哥那?”

“他是根正苗红的巴托尼亚贵族啊,却被要求不要和其他人组成侠义团体,一个人去进行冒险。”

“现在丢掉了眼睛,还被发配到领地边缘。”

“我真的是想求他多爱护一点家人把!”

拜尔一番抱怨,引得旁边许多平民和自己的士兵侧目,拜尔又怒火在心头。“滚滚滚,都看什么?!你家没麻烦事是吧!”

平民被吓得马上绕路,也不乏商贩拿起货物离开。

弗兰德爵士也觉得现在模样难看极了,马上带着拜尔前去马厩,再对他父亲的事情只口不提。

拜尔在路上也略微冷静了,他来到这世界从没有如此破防,就算是被震旦当工具人也没有。

面对这个父亲,他就像真的变成孩子了一样。

好在哥隆尼的马厩很好,长且宏大,建在狮子环内部,在人人爱马,人人养马的哥隆尼,皇家马厩也是最好的地方。

这里的战马个个精神饱满,力能抗鼎,就算带着板甲士兵也可以轻松移动百里。

然后拜尔被马厩管理员的报出的价格吓到了。

一匹马带上马夫需要50金币,并且这里一匹马就代表有一个专属马夫。

换句话说,一万金币,不带维护费才能装备两百人的骑兵部队!

如果算上士兵的训练,板甲和装备,骑枪的购买,还有马用锁子甲,马鞍马铠,满打满算得要两万多金币才能组建一只标准的重骑兵团。

虽然金王冠并不是全金的货币,但也不是没有金子,两万颗真的是天文数字。

不过拜尔也很快释然了,记载在上次侠义战争时全巴托尼亚也就出动了几千骑士。

那可是巴托尼亚15个领全部的兵力!

而其中侠义骑士占比极大,说明很多人并不是板甲重骑兵。

那么拜尔只能将就一下,和商人谈了,五十匹好马带马夫,一共两千两百金,还得留点钱修马厩…

而此刻,一声难听的嘶吼打破了宁静的商业交流,拜尔从办公室窗口向外看去,那是一群侠义骑士拉着一只奇怪的马儿。

那马儿毛发长长,遍布全身,比起战马更矮小,但其力气让几个骑士都拉不动,还得有人推屁股才能让它前进。

嘴巴长着尖牙,像吸血鬼似的。

拜尔问马厩管理员“那是什么东西?”

马厩管理员正在盘算金币总价,看了一眼窗外就说。

“那叫阿格拉尼斯,我们附近的灰色山脉的特产,兽人经常骑,力量强大,可以攀爬岩石,耐力远胜普通马,并且极度嗜血。”

“可惜人类难以骑乘,它们十分不听话,就算是哥隆尼最好的马夫和骑士都无法治好它们。但外地骑士不知道,经常带着它们来这里,当是发现新品种马匹,来我们这里想换钱。”

拜尔看着那马,若有所思。

兽人可以骑着…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也不止马一种坐骑。

拜尔突然想到自己领地里的大蜥蜴们!

拜尔马上起身,走出办公室,那管理员大喊。“大人,您不买马了?!”

拜尔回道。“我要回家养蜥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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