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赶集

寄完东西,程诺看天色尚早,并没有打算直接回去。

左手文聪,右手文慧,悠哉悠哉的在集市上逛着。

要过年了,年货也该置办了。

“叽嗒呀,嘎嗒呀,你看这六零六哇!”

六零六,这是什么玩意儿,程诺好奇,把头伸过去瞧瞧,询问道:“师傅,您这是卖什么的?”

“您瞧。这不是在卖焦圈儿么。”摊主顺手将控好油的焦圈儿递上来一个,热情招呼道:“您要不尝尝,刚出锅热乎着的,绝对好吃。”

程诺笑笑,接下了摊主的好意,不过他没吃,而是撕成两半分给文聪兄妹俩。

看着他们享受的样子,程诺由衷感到开心。

“看出来了,您这手艺确实是没话说的。”称赞了摊主的厨艺后,程诺又询问道:“但是好端端的,为什么把焦圈儿叫做六零六啊?”

看着文化人打扮的顾客对自己手艺称赞,摊主很受用,语气上带着点自豪道:“您不知道,我老葛有手绝活,随手捏出来的焦圈儿重量刚好六钱六分,时间长了,街坊邻居们再来我这吃直接叫六零六了。”

说着害怕程诺不信,摊主将案板上的面团放在手里开始揉搓,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分成了大小一致夫人小面团,拿秤一量,刚好六钱六分。

“怎么先生,我老葛的手艺还入的了眼吧?”

程诺看后,也不禁竖起一个大拇指:“不用看了,师傅你绝对是这个。”

“哈哈,就凭您这句话,您和娃娃们在我这吃的全包了。“摊主也禁不住捧,豪爽道:“管饱,管够。”

哪能随随便便就占人家便宜,将那个焦圈钱付过后,程诺一拱手,便拉着兄妹俩离开了。

放眼过去,集市上很热闹,卖什么的都有。

“买供花儿,拣样儿挑,松木枝儿唻,芝麻秸儿!祭灶唻,松木枝儿唻芝麻秸儿!”

“买窝噢,买小鸡儿号!”

“新来个屉儿味,这包儿热的味,发面的包儿又刚得!”

一路走过来,程诺把见过没见过的小吃都给买了一遍,还没把集市走到头,三人都觉得已经吃饱了,回去肯定是不用做饭了。

不过来都来了,不买点什么回家总觉得少了点啥。

刚好家里米面油用的差不多了,正好趁着这個机会去添置一些。

正当程诺准备买些白菜萝卜时,突然发现旁边菜摊上的一个人很熟悉。

此人一身灰布长袍,国字脸,立式板寸,再加上一字胡,仔细一看,正是鲁勋先生。

此时的他,正站在一家卖鱼的摊子前,正和摊主沟通些什么。

程诺这时候突然噗嗤一笑,没想到第一次与鲁勋先生见面的地点居然是集市上,手里还拎着一束笋干。

文章归文章,生活上还是很接地气的。

其实鲁勋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美食爱好者,要不然也不会将孔乙己的“茴香豆”刻画得如此传神,以至于直接代言了这款小菜。

只不过在文字上,鲁勋先生刻意回避了自己热爱美食的爱好,将书中出现的美食描绘的很狰狞。

就比如狂人日记中,蒸鱼的片段:

“早上,我静坐了一会儿。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早上,我静坐了一会儿。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儿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它兜肚连肠地吐出了。是人,便把它兜肚连肠地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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