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齐百春只身退敌

十里镇西边不远处,有一条河。

这条河,名曰蕊仙河。

取自诗句十里春风,二分明月,蕊仙飞下琼楼。

传说曾有花仙临凡,在此沐日浴月。

小时候,刘大宝经常拽着陆天明在河里找仙女。

仙女没见着,妇人倒是挺多。

刘大宝非指着她们说,都是仙女。

陆天明说哪是什么仙女,明明都是街坊邻居。

然后,两人便盯着仔细鉴别。

天气好的时候,能在河里泡一天。

再次回到这条河边,陆天明有些许感慨。

陪他泡澡的人,现在还躺床上。

醒是醒了,就是不听劝,药不吃,针不扎。

说什么要是离开十里镇,还不如死了算了。

没辙,忙完这边,还得亲自去劝。

此刻,河边坐着个带斗笠的汉子。

汉子在钓鱼。

用他的长刀。

刀尖处有一豁口。

鱼线正好卡在里面。

“你来了?”北枫没有回头,注意力都在鱼漂上。

陆天明在不远处坐下。

“你约的地方,够特别。”

陆天明捂嘴轻咳。

河边,风大。

“习惯了,热闹的地方不好说话。”

“是不好抛尸吧?”

汉子回头,见到陆天明的第一眼,眼里闪过一丝异色。

年轻,比那年他带兵打仗时还要年轻。

“我做事比较讲规矩,管杀管埋,不像你,杀了不管,等着人来查,找的地方合适,能省不少事。”

陆天明同样在打量北枫。

脖子上的伤疤异常骇人。

眼神凛冽得像大楚长城外的西北狼。

果然,杀过太多人,眼神就会变成冬天房檐上的冰凌,锋利、寒冷。

“一百多号人,怎么埋?”陆天明平静道。

“埋不了,可以烧。”

鱼漂下坠,北枫起竿。

运气不好,鱼线断了。

长刀归鞘,北枫起身问道“要不要换个地方?”

陆天明摇头“无妨,老毛病,好不了也死不去,能忍。”

北枫重新坐回原位。

沉吟片刻,说道“正式介绍一下,车马部江州总司马夫,北枫。”

没有具体头衔,想来是编外人员。

“十里镇秀才,陆天明。”陆天明回敬道。

“不是剑神?”

“不敢当。”

“齐大人说你是人中龙凤。”

“谬赞了。”

北枫用那双如鹰般的眼睛锁着陆天明。

“我猜猜,巡检司被灭的理由,刘大宝,对吧?”

陆天明点头,平静如水。

“你不害怕?”

“害怕什么?”

枫嘴角扯动,“当年,我跟你一样傲气,但是杀完人,我会害怕,害怕他们到梦里来找我索命。”

“再杀一遍就是了,人还能怕鬼?”陆天明理所当然道。

北枫愣住。

自己怎么就没想过这样的方法。

想起那些年梦中惊醒,北枫顿觉自己配不得将军二字。

活人,还能被死人吓着?

“本来,灭巡检司这活,是我来干的。”

“听风姐说过。”

“但你做了,不合规矩。”

“所以呢?”陆天明侧目,眼神冰冷比之北枫不遑多让。

“所以我来跟你讲道理。”

“用刀?”

“你这么凶做什么?你帮我把事做了,我还能灭口不成?”

北枫有些诧异。

不远处坐着的这小子,气场竟然不比自己弱。

到底是经历过什么,如此老成的同时,又全身是刺。

沉默片刻,等气氛稍微缓解。

北枫又道“兵部动车马部的人,所以我来了,刘大宝的仇,即便你不报,我也会帮你报。”

“你的意思是?”

“闵昌,你别插手。”

“你如果顺道来的时候就把他杀了,何至于现在跟我商量。”

北枫摇头“不好杀。”

“太强?”陆天明疑道。https:/

“不是。”

“县衙?”

“不错,县衙跟巡检司不太一样,各部都有人,牵扯的势力太多,车马部的仇要报,但地点得选好。”

“那就是不杀咯?”

“不至于,等机会。”

“等到什么时候?”

“等他去郡上任职时。”

陆天明看向冒着寒气的河面。

眼神忽明忽暗。

他在思考。

思考要不要让闵昌多活几天。

片刻后,他有了答案。

“不能等。”

“为什么?”北枫蹙眉。

“刘大宝等不起,不日他将南下养伤,他走之前,闵昌必须死。”

“我要讲规矩。”北枫为难道。

“我不用讲!”

寒风吹过。

北枫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从南阳司出来时。

上头千叮咛万嘱咐。

闵昌,不能死在定平县。

要动手,只能在路上。

这么做,是要给对方一个台阶。

北枫自认为自己是讲规矩的人里面最野的一个。

没想到今天,遇到一个比自己还野的。

“在县城动闵昌,车马部也保不了你。”北枫幽幽道。

陆天明仍旧看着河面。

“车马部,连齐百春都保不住,还保得住什么?我做与不做,影响一个捕快,当道截杀六品大员?”

北枫沉默。

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如果不是齐百春在场。

那三十来号车马部的小吏。

死了也就死了。

就如同现在的周世豪。

区区九品,杀了也就杀了。

不是因为车马部有多厉害。

仅仅是因为对方做得太过分。

过分到连账本的主人都找不到借口。

“秀才。”

“嗯?”

“你信得过我吗?”

“信不过。”

“......”

北枫噎住。

一时不知该怎么接话。

想了想,他继续道“齐百春之于我,就像刘大宝之于你。”

陆天明冰冷的脸上出现一丝柔和。

他愿意听。

北枫继续道“五年前的起义军,不是朝廷镇压的,是我亲手解散的。”

闻言,陆天明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起义军,竟然是统领之一的北枫解散的?

“那年我跟随朋友起兵造反,一路攻城掠地,三个月不到,大楚整个南部几近失守。

年少轻狂,意气风发,当时我二十一岁,所有少年有成的词汇,你都可以在我身上找到。

然而,就在我和朋友幻想亲手书写新历史时,齐百春来了,只身一人进了我的大帐。

他说要么杀了他,要么跟他去喝酒,我用枪刺他,他没躲,硬挺了我一枪。”

北枫指着自己右手大臂“一枪贯穿,连骨头带肉,他本来用的硬剑,自那之后,便只能用杀伤力极小的软剑,因为轻,拿得动。

然后,我就跟他喝酒去了,喝酒的地方是他选的,在我们攻陷的边缘地带的一座县城,他说是他的家乡。

期间,他没给我讲什么大道理,喝酒聊家常,像朋友一样。

聊到尽兴时,有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男人,领着一个小女孩进来。

不是来乞讨,直接进了后厨,接着,男人自己走了,留下了小女孩。

我大言不惭,指着男人的背影,说以后拿下整个江山,绝对让人人都吃饱饭。

就在这时,后厨传来小女孩凄厉的惨叫。

我冲进去,人已经没了,同时,我见到了真正的地狱。

原来,齐百春请我喝酒的这间铺子,是......”

说到这,曾经在战场叱咤风云的北枫,眼中出现浓浓的愧疚。

“齐百春放下酒杯,眼里淌出血泪,指着我骂。

你觉得你做的事情,能为百姓立命,能开万事太平?

你为一己私欲,杀人掠地,自以为是天下的救星。

可是你看看,在你们来之前,那男人虽然贫穷,但何至于卖女求生?

现在,树皮都啃完了,大楚南部,这样的铺子数不胜数。

你,不是将军,你是吃人的饿鬼,是人屠!”

北枫声音颤抖,将这些话说完后,气氛陷入一阵漫长的沉默。

陆天明只觉嘴巴干涩,那样的画面,只在书上见过,哪里知道是真的。

十里镇最穷的人家户,不说顿顿有肉,最起码填饱肚子不成问题。

比如他自己,孤苦一人,不也熬过来了。

天明长吁一口气,“齐大人,还好吗?”

北枫终是缓了过来“被削了一条胳膊,可能再也不能提剑了。”

他盯着陆天明双眼,认真道“秀才,闵昌,必死!”

天明点头,“我陪你,一起去。”

“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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