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成立八司

太子王明本以为,黄得功此番离去,估计是极难返回了,却没有想到,这位最令他心仪的将领,不但领着自家五百余名骑兵回返,还给他带来了江西巡抚袁继咸。

这样的结果,如何不让王明喜出望外。

当然,在了解到黄得功此番回返九江的际遇之后,王明心下,亦是十分感慨。

这黄得功,率领两万余兵马回返,一路遭到左军的阻截追杀,最终只余五百余人艰难抵达南京城外,却因清军围城而不可入,不得不再度统军回返,亦是可叹之至。

不过此人回转江西之时,却能说动江西巡抚袁继咸来投靠自己,却是意想不到的成果呢。

他立即安排盛宴,热情款待黄得功与袁继咸一行人,为他们接风洗尘。

在席宴之上,黄得功一脸惭色地起身,首先向王明敬酒:“太子殿下,在下此番东去,真没想到,最终却是这般结局。”

王明与其相一笑,对饮而尽,便朗声道:“过去诸事,靖南侯不提也罢。从今之后,只要能在孤之帐下忠心效力,便是极好。现在孤正打算成立第三镇兵马,就命黄将军成为第三镇镇长,并兼任第三镇甲营营长吧。”

黄得功闻得此言,顿是一脸感激,当下又自浮一大白。

他抹了抹嘴上的酒沫,复向王明大声表态道:“在下此番回来,已是下定决心,从今之后,当为太子投效驱驰,再无二心!今后纵是为太子赴汤蹈火,亦在所不辞!这第三镇镇长,在下自当慨然受命。”

王明连连点头,亦笑道:“好!黄将军果是痛快之人。孤今得了靖南侯,实是如添臂助,大慰平生。有将军愿任此衔,这第三镇兵马,必可尽筹建!”

很快,在与酒桌上的一众人等商议后,王明迅速敲定了第三镇的高级将领人选。

这第三镇镇长,以及甲营营长,就由黄得功担任。这乙营营长,则由李来亨担任。

至于将来才会成立的丙营营长,王明决定,这营长一职,让尚在养伤的李成栋担任。第三镇的辅兵营营长,则由新近投降的原城口县主将扈九思担任。

接下来,对于袁继咸与李过二人,王明亦有了新的任用。

而在任用他们之前,王明首先要对现有的组织架构,进行一番改组。

现在王明治下,有所谓的民政司,农政司,商业司,军械司,监纪司等部门,这些部门虽在正常运作,但据下面的官吏反映,这样的安排,让这些明朝的百姓,一直多有生疏。

而且,这些名字新鲜的司所,在真实贯彻王明的各项政策时,亦会多有不力之处。

所以从现在开始,王明打算,在其治下的东川一带,对相关的政府架构,还是要进行新的改组。

因为王明发现,自己身处这个时代,若是所设立的政府架构,完全脱离时代特征,全按现代的一套制度来进行,有代沟是必然之事,且在无形之中,也会受到官员与百姓的暗中抵触与反对。

所以王明决定,在现在成为监国之后,上面再无人可以管制自己的情况下,还是按现有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的六部之制,加以简单修改,使之成为真实行之有效的制度。

因为现在所辖的疆域尚小,故王明将这六部,改制成为六司。

也就是吏司,户司,礼司,兵司,刑司、工司。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单独的部门,即主管军队与细作的监纪司,以及主管军械打造的器械司。

这样一来,王明手下,共有八司之职。

其中,吏司之责,是掌管王明治下的官吏诸如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因现在规模尚小,暂设吏司郎中一名作为主官,另设员外郎两名,作为副官,另配有主事数名,以及吏员二十余名。

这吏司郎中之职,关系到官员与人事之责,乃是极为重要之部门,故王明决定,让新来投靠的原江西巡抚袁继咸来担任此职。

毕竟,袁继咸为官清正,向有声誉,此人来任吏司主官,却是最为合适。

户司,其职为掌管治下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亦与吏司一样,暂设户司郎中一名作为主官,另设员外郎两名,作为副官,另配有主事数名,以及吏员二十余名。

户司主管,也就是户司郎中一职,则由原民政司司长郭之麟担任。

郭之麟为人尽责,且已十分熟悉民政诸事,自是这个职务的最佳人选。

礼司,其职为考校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同时管理全国学校事务,科举考试,以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亦是暂设礼司郎中一名作为主官,另设员外郎两名,作为副官,另配有主事数名,以及吏员二十余名。

这礼司郎中,那原江北都督史可法,自是不二人选。

这位声名隆著,擅长礼乐,但军政能力稍有欠缺的史可法,担任礼司主事,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兵司,掌管王明军队中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事,乃是一十分重要之部门,亦是暂设兵司郎中一名,作为主官,另设员外郎两名,作为副官,另配有主事数名,以及吏员二十余名。

本来,王明打算让黄得功兼任兵司主管,但考虑到黄得功本人并不识字,难以应对公文诸事,且已担任第三镇镇长之重职,故只得另外考虑其他人选。

最终,王明决定,让最新投靠而来的李过,担任此职。

毕竟,李过对兵事颇为了解,又曾任大顺高官,也识文断字,故由他担任这兵司郎中一职,倒也十分合适。

刑司,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其具体职掌为: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这个部门,亦是暂设刑司郎中一名,作为主官,另设员外郎两名,作为副官,另配有主事数名,以及吏员二十余名。

对于这个部门的人选,王明考虑了很久,最终决定,让原后勤司司长彭永春担任此职。

王明认为,彭永春此人,虽然才干一般,但为人诚恳,兢兢业业,对于各类事情皆是明察审慎,在没有更好的人选状态下,此人却是最为合适。

工司,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等事。也暂设工司郎中一名,作为主官,另设员外郎两名,作为副官,另配有主事数名,以及吏员二十余名。

此部门主管,则由原农政司司长董四民担任,倒也算是人尽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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